行业类型:农药制造
报送要求:通过专用系统上报
适用范围
适用于农药中间体制造、原药制造、涉及化学反应及有机溶剂提取的生物农药制造工业企业,不包括制剂加工企业。
生产工艺
1、主要生产工艺:配料、化学反应、后处理、培养、发酵、提取、包装等;2、主要原辅材料:元素单体、有机无机化学品,动植物体、微生物、病毒等天然原料;3、主要能源:煤、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物质、电等。主要污染物产排环节
绩效差异化指标
注意:农药制造企业的绩效评级结果与上述11项指标中最低满足项保持一致。使用非卤化和非芳香烃级溶剂或物理提取工艺的企业,可以降低一级进行评级,如某企业达到B级要求可评为A级企业。
减排措施
黄色预警期间∶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 (含燃气)进行运输。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限产20%,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以减少投料量的方式操作;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生产负荷调整∶停产20%,以排污许可载明的主要生产设施为基准,发酵工艺以发酵罐停产数量确定限产比例,化学合成工艺以反应罐停产数量确定限产比例,提取工艺以提取罐停产数量确定限产比例。应急减排措施∶ 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生产负荷调整∶停产30%,以排污许可载明的主要生产设施为基准,发酵工艺以发酵罐停产数量确定限产比例,化学合成工艺以反应罐停产数量确定限产比例,提取工艺以提取罐停产数量确定限产比例。应急减排措施∶ 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 (含燃气)进行运输。针对短时间内难以停产的工序,建议在重污染频发的秋冬季期间,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企业能够落实相应应急减排措施。农药制造企业工艺改造、废气收集、末端治理等环节均须进行安全评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改造、运行。核查方法
1、能源分析∶ 调取企业用电、用气量情况,分析历史预警期间用量变化,比对正常生产与采取减排措施期间的用量变化,以上述数据为参考,核查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情况。
2、现场核香∶ 参考企业"一厂一策" 实施方案、排污许可证生产设施情况等,重点核香发酵罐、 反应罐、提取罐停产数量,通过对比预警与非预警期间发酵罐、反应罐、提取罐的停产数量,或减少的生产批次,核查企业限产比例。3、台账核查∶(1)重点核查发酵罐、反应罐、提取罐等主要生产设施开停机记录表;(2)核查原料用量、原料库存量、原料使用记录;(3)核查污染治理设施的开停机记录表和相关运行管理信息等;(4)若有在线监测设施的,核查在线监测数据。4、运输核查∶ 具体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进行车辆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