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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废法》正式实施!关于废铅蓄电池你需要知道的5件事!


我是个有眼睛的标题

为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有效防控环境污染,2019年11月,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与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基金”。2020年1月,在深圳市找铅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捐赠支持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项目”工作方案获批,成为基金资助的第一个项目。

      对公众而言,尽管废铅蓄电池早已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榜上有名”,对它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废铅蓄电池的回收环节存在多头回收、违法经营、无序竞争等问题,一部分废铅蓄电池通过个体回收商贩流入非法处理环节,得不到无害化处理,成为重要的环境污染风险源。

今天,新《固废法》正式实施,关于废铅蓄电池,这些知识点,一起来了解!





Q: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有何重要意义?


A: 废铅蓄电池主要由极板铅和铅化合物、硫酸和塑料构成。如果拆解不当或因人为损坏导致重金属铅和含铅酸液泄漏,则会对水体、土壤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废铅蓄电池再生利用具有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价值。从废铅蓄电池中回收铅,既可以减少原生铅矿的开采量,又能够有效降低铅的环境健康风险。再生铅能耗仅为原生铅能耗的30%左右,与生产原生铅相比,每吨再生铅可节能约65千克标煤,节水235立方米,减少排放固体废物128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0.03吨。




Q:个人在实现废铅蓄电池环境无害化的义务有哪些?


A: 《固废法》第三条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第五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Q:什么是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A:《固废法》第六十六条   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




Q:铅蓄电池的主要用途?


A: 铅蓄电池是一种以铅及其合金、硫酸为主要原料的蓄电池,距今已有近160年的历史,具有安全性高、价格低廉及可再生利用等突出优点,被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通讯、电力、铁路、矿山、港口、国防、计算机、科研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并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仍将保持大规模应用。

根据铅蓄电池的结构与用途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五个大类,包括:(1)起动用铅蓄电池;(2)动力用铅蓄电池;(3)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蓄电池;(4)其他用途铅蓄电池;(5)先进铅蓄电池。




Q:废铅蓄电池信息化管控如何做?


A: 废铅蓄电池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


《固废法》第十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固废法》第八十二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高效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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