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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点解读 | 活性炭制造行业类型:活性炭制造 报送要求:通过专用系统上报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省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C2663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和C2529其他煤炭加工行业,以煤、木屑、果壳、果核等为原料,经过炭化、活化等工序生产活性炭产品的企业,不包括回收处理危废活性炭的企业。 生产工艺 1、主要生产工艺∶按原材料主要分为煤质活性炭和木质活性炭两种工艺。包括破碎、筛分、炭化、活化、成型处理等工序。 2、主要原辅材料∶主要原料为煤、木屑、果壳、果核等,辅料为磷酸、硫酸、盐酸等化学助剂与煤焦油等粘结剂。 3、主要燃料/能源∶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物燃料等。 主要污染物产排环节 1、颗粒物(PM)∶主要来自于原料破碎磨粉、备料、混捏成型、炭化、活化、成品处理工序。 2、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主要来自于炭化、活化工序、木质活性炭的成品处理工序。 3、挥发性有机物(VOCs)∶主要来自于煤质活性炭的混捏成型、炭化、活化工序。 4、气态总磷∶主要来自于木质活性炭(磷酸法工艺)的炭活化工序。 绩效差异化指标 注意:活性炭制造企业的绩效评级结果与上述10项指标中最低满足项保持一致。 减排措施 1、A级企业∶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B级企业∶ 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国五及以下重型燃气货车进行运输,停止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橙色预警期间∶限产30%,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国五及以下重型燃气货车进行运输,停止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红色预警期间∶限产50%,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国五及以下重型燃气货车进行运输,停止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3、C级企业∶ 黄色预警期间∶停产50%,以炉窑数量计;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国五及以下重型燃气货车进行运输,停止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涉气工序停产;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国五及以下重型燃气货车进行运输,停止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核查方法 1、电量分析∶从电力监管平台调取企业用电量情况,分析近3个月企业生产用电量明细,分析预警前和预警期间电量变化,比对采取减排措施期间的用电量是否明显下降。 2、现场核查∶查看炭化炉、活化炉等炉窑设备,预警期间是否按要求实施停产;查看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稳定运行。 3、台账核查∶重点核查生产设备运行台账,核查企业涉气车间视频监控,查阅企业监测报告是否稳定达标排放,查看燃料、原辅料、产品产量等台账,判断预警期间是否落实停限产要求,核查企业运输车辆、厂内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及企业地磅、轨道衡等的物料进出量。 4、运输核查∶调取厂区货运进出口视频监控记录,查看运输管理台账,比对预警前后厂区汽车运输情况,检查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抽查运行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核查排放阶段是否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