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5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制定本行动方案。一